三个月前,合同是他签的,一人交了800的押金并付了3个月的房租,请问我需要再付2个月的房租吗?
更新时间:2019-06-08 00:11:22
问题描述:
三个月前,与一位大叔合租,
合同是他签的,签了一年,一人交了800的押金并付了3个月的房租,因工作变故需到离开厦门,5月25日与其协商要提前退房,对方要求再付一个月押金(已付),现在,合租人又要求要再付2个月的押金,不然不让搬,请问我需要再付2个月的房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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