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躲闪不及撞到一起。谁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而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19-06-07 15:11:30
问题描述:
我是幼儿园一名教师。我们中午的工作是要在孩子们午休期间给孩子们准备下午喝的水,这时孩子们都应该是在睡觉。可在我端了一桶热水走到楼梯拐角的时候,有一个
其它班上的小孩从楼上跑下来。因躲闪不及撞到一起。烫伤了孩子也烫伤了我。现在孩子家长把幼儿园和我已
起诉到法院。请问在这件事中责任该怎么划分?谁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而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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