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必须按认购书的约定付清首付和余款呢,即我付清房款后还不能收楼,会有什么风险吗?
更新时间:2019-06-07 13:32:50
问题描述:
律师,有个问题,我是6月2日签的认购书交了2万
定金,认购
合同约定7月2日前交清首付房款50%(含定金),半年后即2014年1月2日前付清所有房款。当时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开放商口头说的交楼日期是2013年12月31日,但是他们现在的预售合同上约定的交楼日期是2014年6月30日(我在房管局网上下载该楼盘合同看到的),咨询开发商说是因为工程进度的问题将交楼日期延后。那请问,我是不是必须按认购书的约定付清首付和余款呢,即我付清房款后还不能收楼,会有什么风险吗?该如何规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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