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2008年10月10号在学校被别人用刀捅伤肾部,后经医疗部门鉴定为重伤害,伤残鉴定也做了。
更新时间:2019-06-06 06:21:30
问题描述:
我儿子2008年10月10号在学校被别人用刀捅伤肾部,持刀者当时不满十五岁,后经医疗部门鉴定为重伤害,伤残鉴定也做了。他们家在不情愿的情况下支付我儿子的
医疗费共两万余元后再不愿意出钱。后续的医疗费是我们自己交的。他们家父母一直没有出面,只有他叔叔和伯伯出面的,现在叔叔和伯伯也放手不管此事了。我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想起诉他们。不知道应该怎么办起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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