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不签新的合同,我听说中介公司是没有权利收取押金的,是不是真的。
更新时间:2019-05-31 06:11:39
问题描述:
您好,
我们从房屋中介那里租房,合同从2009年6月开始签到2010年6月,但是在11月份的时候中介的法人突然改变了,公司的名字也变了,中介公司要求我们签一份新的合同。我因为不了解情况一直没敢签。我们在租房之初曾交过两个月5800元的押金,如果我不签新的合同,等到合同结束的时候我该向谁讨要这笔押金,因为原来的公司已经不存在了。如果与我签约的这个公司真的不存在了,是不是就等于我们这份合同就已经终止了。我听说中介公司是没有权利收取押金的,请问这是不是真的。我从网上看到这家公司已经换过很多次名字了,很多人都没有拿到该退回的押金,我现在该怎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利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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