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满之后未续签劳动合同。2018.2.22劳动者提出辞职,请问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19-05-24 09:55:11
问题描述: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2017.9.30-2017.12.31。期满之后未续签劳动合同。2018.2.22劳动者提出辞职,2.28用人单位通过并停工资。但用人单位拿出2018.1.16出台的离职规定,要求缴纳6万元才能办理离职手续;2018.3.27又出台新的离职规定,规定中未明确说明该劳动者需要缴纳的钱款,但人事部门表示,不缴纳1万元不能办理离职。至今未解决,用人单位一直缴纳
保险。请问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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