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昨天自己提出辞职。然后老板又以我没有交接清楚工作为借口不肯在离职手续上签字,那我该怎么办呢?

更新时间:2019-05-09 22:53:20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私营企业的出纳,在单位干了19天,老板平常老是刁难,昨天又招了一个新的出纳,于是我自感自己就是老板的一个备胎,所以我昨天自己提出辞职。当天领到也默认了,但是新出纳来了半天感觉形式不妙今天就干脆不来了,然后老板又以我没有交接清楚工作为借口不肯在离职手续上签字,拒绝在交接清单上签字,还和库管串通起来,把5月份的盘库单扒出来,鸡蛋里挑骨头,又说我工作不积极,故意刁难不肯同意我辞职,现在我已经把手里保管的单位的物品都上交了,单位都收走了,但是单位领到拒绝给我签已交物品的收到清单,那我该怎么办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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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019-05-09 22: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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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019-05-09 22: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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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通用人单位自主解除劳动合同的,这5种情况具有经济补偿: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在发生上述情况的时候,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019-05-09 22: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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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352303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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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2019-05-09 2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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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辞职到期了,公司以招不到人,工作没有人来交接,物料没有盘点清楚的理由,不让我离职,我该怎么办
当事人离职要依法进行。如果当事人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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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刚刚一个多月,然后提出离职,领导一直说招不到人交接为理由,不给我办理离职怎么办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辞职一般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他批准,但是须得保存你确实提前三十日辞职的证据。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
全部4个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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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离职,但是因工作交接问题,公司缓发我工资,工作已交接清楚并办理了离职手续,现在公司以各种理由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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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当下提出辞职,公司负责人也同意了,但是没有因为工作交接没有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您好,您咨询的是劳动合同的问题。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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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跟老板提出离职,但是老板说我离职当天老板以工作交接不合格,请问我该怎么办?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公司是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一定的金额作为赔偿的,但是公司在员工自动离职不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   一、如果是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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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职,用人单位找借口说我工作交接没做好,扣押我
不合理,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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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和合同不一样咋办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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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对方一直没有过户怎么办?
依据你们合同约定协商或是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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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可以上失信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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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我还签合同了,没事吧
一般来说,只要满足: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并且知悉合同内容后作出了确认程序的。合同就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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