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2008年前的工龄又不给算,按2008年后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计算。公司这样赔偿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5-03 13:45:12
问题描述:
工作10年以上,但
公司效益不好,想逐步解散员工,遇到合同到期的员工,就不再续签,说是给部分赔偿,但2008年前的
工龄又不给算,赔偿金很少,按2008年后一年一个月的
工资计算。??现在想咨询,公司这样赔偿合理吗?听说有法律条文,按一年2个月的工资赔偿,但最多不超过24个月。想问怎样才能争得员工的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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