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出对员工工作不满意,通知要辞退员工,员工表示不同意,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19-04-19 19:26:00
问题描述:
公司入职一年半后,公司提出对员工工作不满意,通知要辞退员工,并说隔日不必再来上班,员工在未签署任何交接及离职单的情况下离开公司,后员工向XX委提交
仲裁申请,申请期间公司联系员工协商表示只能支付1.5个月的薪资,员工表示不同意,并要求支付n+1倍
工资。该员工的做法是否合理?n+1和2n分别对应的情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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