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试用期三个月,不发工资,请问我第二天走了合理吗,影响自己的声誉吗,然后工资发么,发的工资怎么算啊。
更新时间:2022-08-17 08:22:20
问题描述:
我试用了三个月,工作了两个月。然后我没有
合同。6月26日我去上班了。8月29日晚,我向老板提交了一份电子辞职报告,并于30日向财务总监提交了辞职申请。然后公司说我不能不找人来交接就离开。我说他们无能为力。那我今天就不能推迟了。差不多一周了。我告诉他们我第二天没去上班,他们说我离开时没有职业道德和薪水。我第二天离开并影响我的声誉合理吗?那么,工资和如何计算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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