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司的这种方式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担负本人的终止劳动合同赔偿吗?还是只赔偿N?
更新时间:2022-08-10 15:56:09
问题描述:
我是1967年10月出生的女性员工,2017年10月将满50岁。我在2016年和你签了
合同。有效期为2017年10月。合同明确规定我是一名管理人员;到今年10月合同到期时,公司将与我联系劳动合同,并将他的
劳动关系转移到我的户口所在地劳动局。对不起,律师:我从管理岗位退休时应该55岁了。我用这种方式终止了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我终止劳动合同,公司是否会承担我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补偿是n 1补偿还是仅n补偿?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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