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5年9月与房东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我想问这违法吗,我可以拒绝吗?
更新时间:2022-08-03 21:35:08
问题描述:
2015年9月,我与房东签订了一年
租赁合同。当时,
合同规定包括1000元杂费,如水、电和财产。后来,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但我一直在正常支付租金。2016年底,房东以电费太贵为由要求我每月额外支付100元。我口头答应过,而且一直都在付。现在夏天来了。房东说开空调的费用太高,要求在夏天的三个月内每月多支付200美元电费。我想问一下这是否违法。我能拒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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