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能否即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追讨欠薪?劳动仲裁是否需要支付费用?
更新时间:2019-04-07 10: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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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咨询如下,希望能得到专家的答复,谢谢!已签订
劳动合同,已在该公司上班6个月有多,
试用期为3个月,现已转正。工资以现金方式发放;考勤以上下班打卡方式;正常时期内实行单双轮休制度,法定假日按国家和公司工作的繁忙程度安排放假;公司制度表明离职需提前30天提出并做好交接工作。公司拖欠3个月的薪酬,也没有支付3个月的社保费用,劳动者能否即时单方
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提前30天通知?如何追讨欠薪?劳动仲裁是否需要支付费用?公司至今仍未有具体正式的答复,一开始没有说明拖欠薪酬的原因,直至最近才说因为公司没钱,但从未有任何正式的书面或其他通知和说明。暂未报警,暂未到劳动局立案,希望能解除劳动合同,追讨欠薪,尽快拿回欠薪,要求公司补缴3个月的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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