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律师们,我是2014年4月1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我坐公共汽车。责任认定书的判决是对方的责任。交警部门协调要求对方赔偿我的医药费、误工费和护理费,共5.5万元,但对方一直在找各种理由拖延。我于201
更新时间:2022-07-12 12:52:44
问题描述:
亲爱的律师们,我是2014年4月1日发生的
交通事故。我坐公共汽车。责任认定书的判决是对方的责任。交警部门协调要求对方赔偿我的医药费、误工费和护理费,共5.5万元,但对方一直在找各种理由拖延。我于2016年4月25日起诉,到目前为止,律师还没有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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