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缘无故被辞退了。有没有上过班挂名的不给补偿,别人的不赔偿。
更新时间:2022-06-28 16:48:51
问题描述:
我以前在税务局工作。我从2013年11月开始工作,也就是所谓的临时工。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否存在失业和其他不确定性。月薪800元。当时,当地最低保障收入超过1200英镑。我工作了三年,无缘无故被解雇了。省财政局直到今年5月底才向被派往省财政局的员工支付赔偿金。省财政局告诉他们,直到12月底才支付赔偿金。故意推迟到一年有效期的最后几天。在这个过程中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吗?对于那些努力工作的被解雇的人,我们还能通过什么方式获得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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