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去年十月未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对方以还能办私产为由不撤合同还管我要违约金,难道没写期限就无限期托下去吗
更新时间:2022-06-26 15:44:23
问题描述:
你好,我去年10月没有签采购
合同。这房子是公共财产。另一方表示,她先按公共财产购买后,根据服务年限将其变为私人财产。我们把公共开支转为私人开支,但已经五个多月没有变化了。我要求撤回合同并付我1万定金。另一方没有撤回合同,理由是她仍然可以拥有私有财产。我想要
违约金,因为合同没有规定处理期限,对方说如果合同没有写,我可以做两年,但我们不能忍受。我们能无限期地信任它而不写最后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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