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这个情况适用于2004年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吗,有没有什么法律条款对于此类情况的养老金有特殊的规定。如何计算着3.5万的补发
更新时间:2022-06-20 08:15:57
问题描述:
这家人1973年4月开始工作,1986年9月8日因工伤致残,1991年12月25日退休。当时,由于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相应的退休没有按照工伤致残处理,而是按照普通退休处理。前段时间我去了社保局,根据实际情况每月补发3.5万元。首先,这种情况是否适用于2004年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本法规之前是否有类似规定?第二,对于因上述工伤导致的残疾导致的退休,由于退休时的服务年限较短,目前的养老金相对较少。在这种情况下,养老金是否有任何法律规定。3、 如何计算35000人的替换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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