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宫产产假前两个月开始停发工资共4000,128天假期后办理了生育津贴,请问如何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我应得部分?
更新时间:2022-12-09 14:39:37
问题描述:
该工资在剖宫产产假前两个月暂停发放,共计4000128天。休假结束后,公司办理了生育津贴,并将15769元支付到公司账户。继续休80天激励假,并在假期结束时处理辞职事宜。公司以紧急辞职为由,在产假期间扣除30%的工资。工资低于津贴,公司按低标准计算。最后,给我寄10604元。我怎样才能通过法律渠道取回我应得的部分?请律师帮我提供专业指导。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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