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注名还款期限及利息和具体日期不记得)又借了6万元,请问此收据应注意些什么问题以避免对方日后找到原借条产生纠纷?
更新时间:2022-06-11 13:30:23
问题描述:
2016年2月,他向他人借了3万元钱,并给出了一张借条(因为没有备份,他不记得是否要注明还款期限、利息和具体日期)。2017年2月,他偿还了约定的3900元利息,借款6万元,约定年利率12%。他没有开借条。今年3月,对方身患重病,已偿还本息10.08万元。对方说借条丢失了,所以他可以补一张收据,我们在这张收据上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以避免将来对方发现原始借条时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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