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7月17日租了两个房间和一个大厅,租期为一年。房东于2018年11月17日通知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在2018年12月15日前搬出房子。租赁合同规定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但他提前一个月告诉
更新时间:2022-06-08 11:04:28
问题描述:
我于2018年7月17日租了两个房间和一个大厅,租期为一年。房东于2018年11月17日通知提前终止
合同,并要求在2018年12月15日前搬出房子。
租赁合同规定
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但他提前一个月告诉我。这可以被视为违约吗?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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