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不还了就打电话来说当时签的合同上是写24期,是不是属于没有告知消费者,属于欺诈合同呢?
更新时间:2022-05-19 17:59:02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正如手机商所说,这和
合同不一样。商人说当时零首付零利息。我一个月付了200多元,14个月还了。这对于当时的手机价格来说已经足够了。我现在还不到3000部手机。只需打电话说,当时签订的合同有24条和10条要偿还,相当于为3000多部手机支付6000多元,是不是一份欺诈性合同,当时没有告知消费者,误导了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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