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工厂签订劳动合同两次了,还是固定期限两年,我现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22-05-10 01:15:21
问题描述:
我已经和工厂签了两次劳动
合同,一次为期两年,但老板在签第三份合同时没有和我谈判。直接签署仍然是两年的固定期限。现在我知道法律上有这个规定(签订第三份合同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如果我告诉劳动局老板欺骗了我的合同,未经我协商就签了合同,我现在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我能向工厂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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