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19年6月23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做了锁骨内固定手术。2020年4月15日收到工伤认定书,认定为工伤。现在准备做二次手术,手术后做工伤鉴定和仲裁,没有过期。我的仲裁时效从4月15日开
更新时间:2022-04-28 16:06:32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2019年6月23日上班途中发生
交通事故,做了锁骨内固定手术。2020年4月15日收到工伤认定书,认定为工伤。现在准备做二次手术,手术后做工伤鉴定和
仲裁,没有过期。我的
仲裁时效从4月15日开始,对吗?我们是农民工。我们早就不在那里工作了。我能胜诉吗?请答复。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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