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书面向董事会提出是否继续持股董事会以乙方参股店的总股东过半同意方可退股,则股东期限再延续三年。
更新时间:2022-04-27 08:08:28
问题描述:
合同中有一段规定“合同期满前半年,董事会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继续持有股份的建议。董事会只有在乙方参与门店的股东总数的一半以上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撤回股份。否则,股东的任期将再延长一年。”三年。“合同期满后,我没有提出继续持股,也没有再签合同。这就是合同应该再延长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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