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第一天去公司办理入职,然后就签了合同。是否合理或违法?
更新时间:2022-04-26 11:10:27
问题描述:
今天的第一天,我去了公司处理雇佣事宜。我一走,就要求付380块服装费,然后签了
合同。合同上的公司名称与当时不同。合同中规定,乙方必须在1月和2月每月联系10个推广场所,如未完成,将扣除一定的工资;第二,合同期限为半年。如果一方提出在半年内联系本合同,则应向另一方支付300美元的
违约金。这样的合同是合理的还是非法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