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土地被乡政府建设用地征收,当时给予征地赔偿五万元,我们该怎么办?我想做笔迹的司法鉴定
更新时间:2022-04-24 05:15:41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哥哥是一个没有土地的农民。2008年,该土地被乡镇政府
征用用于建设用地。当时征地款5万元,2010年到位。村里让被征地的人得到一部分,并预留3.2万元,承诺向失地农民支付
社会保障金。我哥哥在外面工作了很多年。土地征用协议是我70岁的父亲签署的。我父亲后来没有在钱上签字,我哥哥也没有。今年4月,我弟弟被发现病得很重,并考虑使用医疗保险卡。当我去政府询问时,他们给我看了签字和收取费用的表格,说我父亲签字并收到了这笔钱,应该支付给社会保障的钱的另一部分还没有支付给社会保障。近几年来,没有任何政府人员与我哥哥联系来补交这笔费用。现在我弟弟病得很重,需要治疗和医疗保险卡。我们该怎么办?我父亲没有签字。我想做笔迹的司法鉴定。我应该走哪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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