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送到医院检查,住院一个礼拜出院,医药费4900元全部我垫出,请问责任怎么划分?还需赔钱给对方吗?
更新时间:2022-04-22 11:51:42
问题描述:
2017年8月14日22:10左右,我骑了一辆小型电动自行车,正常地在路边行驶。突然,一个三岁的女孩从路中间跑过来撞了它。她立即被送往医院检查。她骨折,面部受伤,缝了三针。她住院一周后出院。我支付了所有4900元的
医疗费用。你如何划分责任?你们还需要互相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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