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去年夏天跟朋友合开了一个烧烤店,而他朋友就只拿两万其余再没掏过一分钱吃饭什么的都是我去送饭,因为租房合同上写的是他的名字
更新时间:2022-04-18 14:26:35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去年夏天,我的搭档和一个朋友开了一家烧烤店。租金由他的朋友支付。然后剩下的所有设备、材料、桌子、椅子等都被我的搭档花掉了,远远超过了两万。后来,我赚不到钱了。我姐姐和我给了我的搭档钱让他继续,他的朋友只拿了两万元,我一分钱也没付晚餐。我送饭,自己花钱买蔬菜。后来,他的朋友想把房子租出去,因为他的名字写在
租赁合同上,但是一旦他租出去,我的对象会付更多的钱,我的对象不太同意。后来,他跟我的对象谈了谈,最后决定让我的对象给他10000元,然后把房子转租给我的对象。他辞职了,让我的对象自己去做,我的对象没有放弃的那家店同意了,因为我没有多少钱,所有的钱都投到了那家店,然后我的对象写了一张借条,说我欠对方1万元,今年12月还清了,然后房子就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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