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9月也未和用工单位签合同,但确立的工作关系,切有工资往来,请问我如何向用工单位提出补偿
更新时间:2022-12-26 10:19:40
问题描述:
对不起,我从2005年6月到2016年10月在用人单位工作,但是我从2005年6月到2016年10月检查了保险,但是我发现2006年1月到9月没有提供保险,2006年1月到9月我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
合同,但已建立的工作关系有工资交易。如何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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