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8日签订的劳动合同,2020年8月20日,公司告诉我自己辞职,因为8月18日,没有人通知我成为正式员工,现在莫名其妙地让我辞职,公司到现在还没有给我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吗?我可以不辞职
更新时间:2022-03-20 17:46:36
问题描述:
2020年5月18日签订的劳动
合同,2020年8月20日,公司告诉我自己辞职,因为8月18日,没有人通知我成为正式员工,现在莫名其妙地让我辞职,公司到现在还没有给我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吗?我可以不辞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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