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个商铺租凭合同,规定合同签订,切不予以退还商铺租赁款,这个不违法相关法律吗?
更新时间:2022-03-13 07:01:04
问题描述:
大家好,我有个问题要问你们。我有一份店铺
租赁合同,有效期为10年,在第五年和第十年结束时,乙方可以向甲方(以及出租人的房地产公司)申请撤销租赁,但在其他时间不得撤销租赁。同时,
合同第9项规定,合同签订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终止或终止合同。同时,第9项第3条规定,如果乙方(即我方)擅自变更、终止或终止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铺,且不退还店铺租金,这是合同中主要注明的金额。不过,当我去房地产公司财务部了解到期退租的相关手续时,财务部的人说我现在可以申请退租,但现在是时候,不是你可以申请退租的日期。听着,房地产公司是什么意思?她解释说,他们租用的楼层已整体转售。租给我们的时候可以转售吗?这不是违法的吗现在同意我们退租意味着什么?这是我们的陷阱吗?如果我完全遵守合同,我申请终止合同是违法的,这样他就可以根据合同条款没收我的租赁付款。你如何理解他们的解释我可以申请退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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