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一个人,现在被撞人提出要赔偿,医疗费,但其本人并没什么事,请问该赔偿应怎么计算
更新时间:2019-03-13 04:51:09
问题描述:
您好,4月15晚喝酒驾驶车辆因躲避前方车辆,撞到一个人,当时因紧张走了,现在被撞人提出要赔偿,赔偿内容为其电动车完成损坏5000元,衣服2000,护理费,
误工费300一天,
精神损失费10000元,医疗费,
营养费,加一起3万,但其本人并没什么事,院都没住,连擦伤都没有,拍了CT,而且照顾她的人是她老公也在正常工作,只是她自己说这痛那痛,当地为小县城,薪资不高,在两千多,3000的样子,请问该赔偿应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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