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为劳动争议仲裁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被申请人拒绝支付申请人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更新时间:2019-03-08 14:15:19
问题描述:
本案为
劳动争议仲裁 申请人林某于2017年5月26日入职被申请人东莞某公司处工作,离职前月平均工资为5500元,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依法为被申请人缴纳
社会保险。2018年1月26日,申请人以被申请人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被申请人拒绝支付申请人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
经济补偿金。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2017年6月26日-2018年1月26日)的双倍工资差额37575元,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迫离职的经济补偿金5500元。希望律师能为被申请人一方提出应诉建议,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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