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要再付给她一部分钱和承担以后小孩的生活费;我觉得这两种方式都不公平,婚后财产也是我一个人的啊
更新时间:2021-12-03 21:21:14
问题描述:
我们
结婚五年了,生活费一直由我负担。孩子四岁了,我还要承担孩子的所有费用。她要存钱。她总是告诉我她没有钱。我不想为她的钱而斗争,也不想要求她更多。当我第一次结婚时,我没有钱。经过几年的努力工作,我存了一些钱。现在我有两个问题:第一,如果我
离婚,我是否必须支付她那部分钱,并承担我孩子将来的生活费用;第二,如果我现在买车,将来再离婚,这辆车会不会被视为
夫妻财产,车会被分成她的一半。我认为这两种方法不公平。如果双方都有收入,婚后的财产就可以了。她已经好几年没工作了。婚后的财产也是我的。这不能算是她的。这是我自己挣的。我怎么能把离婚的一半给她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