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属于我的个人财产?我想向他要回这两万多块钱,是否能要回?另外我还可不可以向他要一定的补偿?
更新时间:2019-03-03 06:08:13
问题描述:
您好,我和我老公2010年10月23日
结婚,在婚后一个月我怀孕了,但由于早产孩子夭折了,婚后我老公懒惰,不出去工作,长时间在家打游戏,对我不关心,我上班,因为接触的是电脑方面的工作,都说是因为辐射之类的才导致孩子早产,婚后他不但不上班,而且还花了我两万多块钱,这两万多块钱,有部份是我婚前上班存的,有部份是我结婚我家亲戚朋友送的礼钱,还有我婆婆过世了,我家亲戚送的礼钱是否属于我的
个人财产?因为
离婚了的话,那些礼钱都要由我去还,现在我们决定离婚,我想向他要回这两万多块钱,请问在法律上是否能要回?另外我还可不可以向他要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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