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这种情况能算是自首吗?没有自首情节就不能减少量刑,公安局就不能直接认定吗?
更新时间:2019-02-28 14:57:40
问题描述:
我老公因为
职务侵占了
公司的财产,心里越想越害怕就准备向上一级领导坦白交代,晚上给两个上级领导打了电话说要坦白交代他的过错,可是领导说在忙叫他第二天去公司当面说,等第二天去公司的时候就直接被公安局抓捕了,原来公司高管已经发现不对劲报了案,我想问问这种情况能算是
自首吗?两个上级领导都愿意帮我老公作证,我老公确实是想向公司自首的,可是公安局说我老公是向公司自首,不是向公安局自首,这个自首公安局不能直接认定,要律师在法院给他辩护,问题是我老公根本就不知道公司已经报案啊,如果要律师在法院才能辩护的话在走案件流程这个过程中就不能认定为自首,没有自首情节就不能减少量刑,不能取保,这种情况应该要怎么办?公安局就不能直接认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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