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于人合伙经营一间店铺,期间我个人注册了店铺商标,如果该合伙人不经我同意不通知我开新店也不让我占起一半股份我有权收回使用权吗
更新时间:2019-02-20 16:32:07
问题描述:
2016年于人合伙经营一间店铺,期间我个人注册了店铺
商标,2017年分开后同意其拥有一半使用权,但是在开新店有我一半股份,如果该
合伙人不经我同意不
通知我开新店也不让我占起一半股份我有权收回使用权吗,而且新开的店铺还另找了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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