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与部门补签订了一份合同,如果在合同到期后,算违约吗?合同里的条款还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9-02-19 12:43:01
问题描述:
你好,我与
公司签订的合同是3年,今年7月8号到期,可是在合同期间(2015-6)又与部门补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主要是该公司对我进行了培训,如果离开本公司(在与公司没有协商成功),两年内不能在同行工作,如违约需罚
违约金30万。 请问:如果在合同到期后,我离开公司去同行
企业上班,算违约吗?合同里的条款还有效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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