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到法定的年龄就与她人生下一个孩子,但由于感情不和,这个婚前所生的子女可否同父亲一起迁至女方的所在地呢?
更新时间:2019-02-19 08:15:56
问题描述:
我有一个朋友,在没有到法定的年龄就与她人生下一个孩子,由于没有登记
结婚,所以就没有
准生证,出生证等等,后来他们在2006年结婚了,但由于感情不和,后来离婚了,现在又找了一个外省
户籍的,由于男方的户口要迁至女方,我想问问,这个婚前所生的子女可否同父亲一起迁至女方的所在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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