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后直至10月结束都是按照劳动合同标准的底薪2200+业绩提成来发放工资,如果必须按照新的标准来实行,这种情况下应当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2-18 08:44:10
问题描述:
我是今年毕业并与一旅行社于2016.8.1日签订了两年的
劳动合同。签订后直至10月结束都是按照劳动合同标准的底薪2200+业绩提成来发放
工资,11月开始,负责人提出从11月开始只有为
公司创造最低6000纯利润才会有2200的底薪,否则底薪则为1000(与签订的劳动合同严重不符),如果必须按照新的标准来实行,那么原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这种情况下应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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