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如果要违约金的话,还是我实际付款的金额计算10%的违约金?我可以主张合同有骗取贷款的行为而无效吗?
更新时间:2019-02-16 22:00:19
问题描述:
购买一套商品房,约定首付可以分期付款,房屋总价106万,实际首付付了16万,优惠券2.5万,签了一个借款
合同借款10.6万,但是借款根本就没有到我这里,购房合同是开发商自己定制的一份合同,上面写的首付款是26.6万,让我拿这份合同去银行办贷款,说办下贷款才签正式的备案合同,合同约定,如果贷款不能办理,要付
违约金,违约金为已付款项的10%,现在贷款办不下来,想要退房,我想问,如果要违约金的话,是按照合同上面的金额还是我实际付款的金额计算10%的违约金?我问开发商,他们说按照合同上面写的26.6万计算,但是退款却不给那10.6万的借款,而且2.5万的优惠券也不退,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可以主张合同有骗取贷款的行为而无效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