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说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需要支付违约金吗?我干了一个多月的工资能发到吗?
更新时间:2019-02-16 19:57:40
问题描述:
本人在实习期,但是刚进公司就签了
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里实习期开始就算进了试用期,做了一个多月,因个人等原因先辞职,但是合同里有一条:违约金责任:说乙方违反合同约定
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一下经济
法律责任。1、赔偿甲方因招收、录用乙方说支付的招聘费、办公费用。2、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进修费用。3、赔偿由乙方本身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4、赔偿因泄漏甲方商业资料导致甲方生产的损失。5、赔偿因泄漏甲方内部管理制度、人事资料、工资资料等导致甲方产生声誉、经济方面的损失。6、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承担的其他经济法律责任。??请问我需要支付违约金吗??我干了一个多月的工资能发到吗??(该公司单月公司都要次月发放。),如果公司不批准我辞职怎么办???麻烦清晰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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