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人2016年7月21日入职某培训学校上班???口头说三个月后转正??没有签订任何入职协仪及劳动合同??12月6日向学校提出离职申请??校方说需要半月或一个月的交接工作??按正常程序进行了工作
更新时间:2019-02-09 23:15:22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本人2016年7月21日入职某培训学校上班???口头说三个月后转正??没有签订任何入职协仪及
劳动合同??12月6日向学校提出
离职申请??校方说需要半月或一个月的交接工作??按正常程序进行了工作交接??12月30日因家有事提前向学校请2017年1月1日的假??校方不予准假????多次打电话申请请假就是不批准??培训行业
工作时间比较特殊?周末是学生上课时间?因为2017年1月1日是星期天当天有三节课??校方不让别的老师代上?也不允许自己提前上?或者拖延下周?如果执意要请假视为旷工?将自己所带班级停课?按校方要求给孩子家长沟通??家长都给予理解并且同意?而且入职时说过周内请假扣当天工资?周末请假扣三倍工资???没有说过不能请假??在校方没准假的情况下?自己还是处理家里的事???按自己向校方请假的时间??按时回来上班??校方说工作交接差不多可以办离离职手续??也不让我补什么假条?还说这次的请假次批准视为旷工?因为停课?造成校方损失?把未上课孩子的课时全算我头上???让我赔偿1782元??停课是他们让我停的???现在又让我赔偿?每月的工资是两千三百多现在扣我1782元??像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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