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口头约定此款属于教育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算是转移财产吗?
更新时间:2019-02-08 18:10:5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姐和姐夫准备离婚,现在有关于财产问题想咨询一下。在今年2月份我父亲考虑到我姐的小孩将来读书教育的需要,将自己的一部分
房屋拆迁款40万元,存入我姐的银行账户(并未签署赠与协议),双方口头约定此款属于教育费用,不能擅自挪用。但是,现在我姐准备离婚,姐夫提出这40万元,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请问,律师他的这种要求合法吗?如果现在我姐把这40万转回我父亲卡里,算是转移财产吗?因为他们夫妻二人的收入是不可能突然有40万的积蓄,并且银行交易记录可以显示,这40万是我父亲在拿到自己的
拆迁补偿当天就存入我姐的账户。请问律师,这40万应该算是谁的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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