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2005年11月1日开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2010年10月1日开始休产假,请问如果2011年10月31日公司决定不再用我了
更新时间:2019-02-05 09:57:52
问题描述:
你好,请问一下,我是从2005年11月1日开始与公司签订劳动
合同,每年一续签,最近一次合同是2010年10月31日到期结束的,我2010年10月1日开始休产假,2011年1月6日正式回来上班,但是自2010年10月31日合同到期后公司一直没有再和我续签合同,但我现在一直在上班,保险和公积金公司也一直给交,请问如果2011年10月31日公司决定不再用我了,我能申请什么补偿吗?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