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11年不满意。公司搬到广东珠海,裁员。我的最后一份合同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签订了合同。这种情况应如何索取赔偿金。我可以要求加倍赔偿吗?公司和我说话的时候,应该怎么和
更新时间:2021-08-01 11:25:49
问题描述:
我在
公司工作了11年不满意。公司搬到广东珠海,
裁员。我的最后一份
合同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签订了合同。这种情况应如何索取赔偿金。我可以要求加倍赔偿吗?公司和我说话的时候,应该怎么和公司说赔偿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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