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共有兄弟3人姐妹3人,1985年分家时,立有分家协议书,2个妹妹由3人均抚养,有没有权拿这3之一吗?
更新时间:2019-01-29 13:44:39
问题描述:
我家共有兄弟3人姐妹3人,1985年分家时,父亡,大姐已出嫁,立有分家
协议书,2个妹妹由3人均
抚养,两个妹妹一个12岁,一个8岁,我17岁,二哥19岁,大哥23岁,后因大哥
结婚,有1儿子,自称不来抚养,将12岁的大妹交与我抚养,9岁的二妹交与二哥,现已过去20多年,现有生态林补助款若干元,现大哥要2个妹妹的生态林补助款3分之1,请问他有没有权拿这3之一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