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每个月交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物业应不应该全权负责赔偿?是否意味着物业应该是对车辆进行的是有偿保管?
更新时间:2019-01-24 13:20:55
问题描述:
我的电动车锁了两把锁,在小区的地下车库被偷,我有每个月交
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我所停放车的位置摄像头没能照到,而其偷车贼是拿着人家(103)车主的车牌号把车骑出去的,当时保安没有核对车牌卡和车身上贴的号码不一致放行了。后我马上报警了,现我找物业理论,物业以派出所没调查清楚103车主同偷车贼之间的关系为由,拒绝给我答复。就这种情况,物业应不应该全权负责赔偿?令住户手册中规定“不得随意停放车辆,车辆应当停放在停车场或
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停放点保管,并缴交有关费用”,这是否意味着物业应该是对车辆进行的是有偿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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