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要工资就走,即离职不予以计薪,算自动离职。以违约权论,保证金不退。是不是可以自动离职
更新时间:2019-01-15 06:42:45
问题描述:
我本来在一家店工作做了一个多月,现在不想做。想不要
工资就走,签的合同是这样的:新进人员未做满30日,即
离职不予以计薪,以自动弃权论,未做满90天,
保证金不退。无故超假长达10天,算自动离职。不予计薪,以违约权论,保证金不退。
那我现在立即不做,走超过10天是不是可以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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