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不赔偿?是否可不赔偿(因为合同未明确违约责任)若房东不赔偿,是否可不搬离现居住房屋?
更新时间:2019-01-13 09:27:04
问题描述:
5月份找了房子,付三押一,租期1年。刚住两个月房东说把房子卖了,要我7月底8月初搬出,并给我一个选择:以原租金搬入同小区的另一套他家房子,结构差不多但我不喜欢(毕竟要折腾搬家很麻烦,浪费时间精力),若我不租他可以贵于我原租金150元租给别人。
由于租房合同是他提供的,并未注明房东违约赔偿责任,仅有“租期内如有牵连到甲乙双方的特殊情况发生,双方均须提前与对方协商,征得对方同意,并进行书面更改,否则无效。”
请问1、即使我搬入他另一套房子,房东是否可以不赔偿?2、若我选择不搬入,另寻其他房屋,房东是否可不赔偿(因为合同未明确违约责任)?3、若房东不赔偿,我是否可不搬离现居住房屋?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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